8月20日,应急管理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安委会的《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
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强调,要落实措施到车间班组,表彰奖励报告工作出色的班组,提高积极性,避免内部报告变为内部举报。
李豪文表示,“报告”与“举报”虽一字之差,但区别明显:
公开性:报告公开透明,而举报隐蔽。
主动性:报告主动发现主动报告主动处理,而举报被动响应。
时效性:报告流程简洁便捷,举报流程较长。
针对“举报”和“报告”的利弊,李豪文提出创新机制,以“报告”解决三个问题:
化解企业担忧:内部报告避免企业被举报执罚,保障企业安全。
消除员工顾虑:企业鼓励报告并给予奖励,消除员工举报后顾之忧。
弥补监管盲点:内部报告发现问题更及时准确,弥补监管漏洞。
尽管安全监管人员众多,但无法时刻驻守企业、监视现场,关注所有岗位的工作人员。而员工始终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分布在各个生产作业场所,采用这一机制,他们就能做到发现问题隐患即时报告并处理,这相当于每位员工都是监管者,是企业内部的监管人员。如果这项机制得到良好建立和实施,安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自然会大幅减少,这就是创新点所在。
如何激发企业员工的积极性,让他们愿意报告事故隐患?李豪文对此表示,应急管理部通过总结有关地区和企业的经验,认为应重点关注两点:
一是企业必须真奖励。对一般隐患,企业应给予奖励;对未构成隐患的安全问题,经查实后也应给予一定奖励;大隐患更不用说。简而言之,小隐患、小问题、小奖励,大隐患、大问题、大奖励,而且要大张旗鼓,气氛越浓厚,效果越好。
二是车间班组必须真鼓励。仅有企业高层级还不够,最终必须落实到车间班组,作为车间主任、班组长要鼓励车间班组员工报告,如果车间主任、班组长认为在他的“一亩三分地”,员工报告揭露了问题丢了人、没面子,这个机制就无法运行,会出现表面支持、暗中不支持的情况。在此也提醒有关企业,必须将推动措施落实到车间和班组,要对报告工作做得好的车间班组给予表彰奖励,提高他们的积极性,避免内部报告变成内部举报。推动工作要关注车间班组,要抓实最基层,这很现实,也很关键。
暂无评论,11人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