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药明生物(02269.HK)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其注意到美国众议院于9月9日(美国时间)审议通过了一项法案草案(H.R. 8333)。
药明生物表示,该法案草案是基于今年5月众议院监督和问责委员会通过的版本,其中包括将药明生物定义为“受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并根据拟议立法草案从2032年开始实施对现有业务的限制性条款。由于法案草案还需要美国参议院批准才能成为法律,其内容在后续立法程序中可能还会进行进一步审阅和修改。目前,美国参议院的立法路径尚未确定。
药明生物强调,作为全球生物制药CRO/CDMO平台,公司没有开展人类基因组学业务,也没有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公司坚信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并强烈反对任何未经证实的预设性指定。
药明生物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立法程序,并与相关方保持沟通。公司致力于服务全球客户,并严格按照所有业务所在地适用的法律法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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