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唐佳燕
9月23日,湖南省株洲市发生一起追尾引起的多车相撞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有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前车被追尾后,有突然加速驶向对向车道的情况,有律师表示,追尾一般后车承担更多责任。对于本案,还需多方考虑前车司机对车辆的失控是否存在过错等。
官方通报(图源:株洲交警)
据株洲交警9月23日通报,2024年9月23日,株洲市芦淞区芦淞大桥东桥头发生一起多车相撞交通事故。9月23日7时36分,刘某(男,43岁)驾驶一辆白色小汽车在芦淞大桥由西往东行驶至大桥中部位置处,被王某某(女,54岁)驾驶的出租车追尾,致使刘某车辆失控驶向对向车道与多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目前,人员救治、善后处置、事故调查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网友发布的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中,视频车辆(刘某所驾驶的“前车”)正常行驶,在跟随前车刹车后遭到后车碰撞,随后视频车辆跨过黄线驶入对向车道逆行,伴随着车内人员的喊叫声,车速越来越快,撞向多台两轮车及机动车后才停下。
前车行车记录仪画面(视频截图)
对于此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从追尾事故来讲,后车一般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由于本案中存在多车相撞的情况,因此责任的划分需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一步进行具体分析判定。同时,本案也要考虑前车司机被追尾后对于车辆的失控是否存在过错,若其并未采取合理的紧急避险措施,对于事故扩大的部分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付建称,对于各方责任,需要综合案件事实进一步进行考虑,需等待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报告来进一步确定。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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